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舊文]沒人寫信給醜小孩喬



(圖片來自網路)

室內光線昏暗,但我還是一眼認出他,反戴的運動帽,橘紅色的頭髮,滿臉的雀斑,記憶中的依舊。

坐在角落的他,輕輕彈了手上的菸,長長的菸蒂帥氣墜落在煙灰缸裡,回想起我們曾和所有十四五歲的青春期少男一樣,反覆演練這彈菸動作,務求每次都能表現那種「他媽的酷」,自己竟忍不住笑了起來。誰在抽菸最初的動機不是為了耍帥?現在卻只剩下對尼古丁的需求了。

我逕自在他對面坐下,未經同意,我想以他的個性應該沒有太大的差別。他點了一手廉價的啤酒,靜默而快速的喝著;坐在對面的自己,則點了一杯Ardbeg 慢慢啜飲。空氣略顯不自在,似乎都希望著對方能趕快說些什麼,打破這種生疏的困窘。

「沒有人寫信給我了。」他突然說道。

還在思考話題的自己楞了一下,接著開始更大的擔心,這是什麼鬼開頭,或許我應該直接再叫半打啤酒堵住他的嘴。

「當然啦,我還沒那麼跟不上時代的潮流啦,我知道這年頭已經沒有什麼人會真正用寫信的方式和別人溝通了,不過在過去,動手寫信還蠻常見,所以我還真的收過不少信喔。」

天啊,又是「想當年」的話題啊,一種厭惡的感覺從心底升起,為什麼最近聽到的都是這種話題呢?

「不過,我說的『寫信給我』是種總括的用法,意思是沒有人用寫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和我聯絡了。」

「所以,你想說的其實是你已經被人們遺忘囉!」我想這種斷然的結論句,應該可以很快結束這類索然無味的緬懷話題。

他露出一抹高深莫測的微笑,不再言語,反而讓我莫名焦躁。

「你能期待什麼呢?畢竟你曾大聲到處嚷嚷,你痛恨著世界上所有人事物,結果必然就是被所有的人事物所痛恨,然後遺忘啊!」我可以感覺到自己聲音中的不滿,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大概是被他那不明所以的微笑所激怒了吧,也可能只是單純的不勝酒力。不知道,自己受夠了生活中太多的表裡不一,可以一會兒數落著對方的種種缺點,信誓旦旦的說著雙方不會再是朋友了,沒過多久卻又彼此親暱的以知己互稱。又或者不斷強調自己和所謂的「這圈子」是多麼不合與疏遠,結果卻又比任何人都愛投身其中,操弄著那權力的邏輯。類似表裡不一的例子太多太多,令人生厭。

記憶裡或眼前的他都不該是這樣。

他持續微笑,似乎洞悉我無來由的動怒和受辱,悠悠說道:「冷靜,我只是在描述事實而已。我倒覺得這樣被遺忘其實還蠻不錯的,就像你說的,如果『被記得』是指要迎合他們的眼光,或者扯些什麼新世紀狗屎,那其實『被遺忘』反而是幸福的。」他熄掉了手上的菸,「只要我繼續痛恨著每一件事物,我就一定不會受大家喜愛,這才是我應有的形態。過去很多人寫信給我,試圖追隨我的情況,反而難以理解。我只能自我解釋這種以『眼中釘』自許的存在,吸引了大家的共鳴。所以,真正困擾我的問題是,哪些曾寫信給我的人去哪裡了?如果他們曾因欣賞我對世界的痛恨而想親近我,那現在這些人呢?

「至於你的憤怒,我想你也知道,你生氣的對象並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你知道自己即將要被遺忘了,知道這是無法逆轉的過程,甚至連想釋懷的坦然都辦不到。你將變成『被遺忘的一群』,那些你曾打從心底覺得不會變成的一群人,然而,最後你卻仍得面對和他們一樣的困境與結局。所以你才希望我會不同,也才會生氣。」

我忍不住的咒罵一聲髒話,藉此打斷他的滔滔不絕。雖然如此,我反而沒有了憤怒的心情。他果然還是一樣啊,永遠停不下來的賤嘴,像把犀利的刀,總是把人得罪,讓人想用繃帶之類的東西,把他那張嘴綁住。

「你還是一樣得理不饒人啊!」我說「不過,也許你說得對,平凡的活著,漸漸被遺忘,然後死去,真的令人很難接受。」

「有道理就自然不用客氣啊!」他大口了乾掉了手上的啤酒,放肆的笑著。

「不過,我想遲早我會接受這些遺忘和自己的平凡,這種不斷被人所淡忘、不斷的渺小與平庸,或許才是人生的常態。」我說。

「所以呢?這樣文縐縐的表達就能有什麼不一樣嗎?只是無病呻吟啊。我雖然發現沒人寫信給我,但我卻沒有什麼遺憾的感覺。因為早在最初,我便接受我身上的光鮮亮麗只不過是偶然的交集,一次性的奇蹟。雖然,我也不是那麼快就完全接受自己只有十五分鐘的事實,做過許多有的沒的努力,然後以失敗的方式確認了自己的斤兩。了解所謂的奇蹟,指的就是不會時常發生的事情——這樣一個理所當然,卻很容易被大家忽視的真理。」他若有所思的停頓了一下,「我真正想說的是,不管是對昔日榮光的緬懷,還是對注定平凡的感嘆,如果執著在這些點上都是很無聊的悲哀。因為真正的強者,早就跳脫這些該死的困境。像你和我這種無能為力的,卻不能或故意看不清生命的虛無和無意義,反而用一堆高調或哀嘆來試圖彰顯自己;這世上沒什麼事比這更可笑的。」

話題應聲而止。時間在尷尬中飄過。只剩隔壁桌過氣搖滾歌手斷續傳來的喧鬧聲響。

「我想我大概知道沒有人寫信給你的理由了。不是因為你是個討厭鬼,也不是遺忘原本就是人世運作的本質,而是你作為某一代人叛逆象徵的必然後果。」好像一種傳染病一樣,換我開始停不住自己的嘴巴,「新一代的人有他們自己的象徵要去崇拜、模仿,哪怕我們覺得那些是多麼的可笑、幼稚,就如同他們對我們的輕視、嘲諷一樣。至於我們這一代的人,不能說我們不再叛逆了,這種緬懷青春的感嘆太噁心。我們學會了另一種反叛的方法,而且是更徹底、更深層的叛道離經,就以性愛為例吧,我們不在談論愛情了,我們會上酒店、會招妓、會編織無數的甜言蜜語,只為了讓精液有個射出的地方。無視任何高尚價值的存在。

「所以,沒有人會要寫信給你了,因為比起來,和你相連結的叛逆的種種,都只是扮扮酒家而已。」

靜默再次降臨。

這次倒沒有停頓太久,他很快的對我露出理解的微笑:「總而言之,你變了,然而我也變了,對吧?」

我亦微笑以對,「是啊,我們換地方吧,不用再待在這鬼扯了,你那應該有電話吧?」

「有啊,雖然沒人寫信給我、和我聯絡,但酒店的公關可是唯一的例外,一直傳簡訊過來啊。」

然後,我倆起身、買單,他打著電話安排時間,我則張羅著計程車,魚貫而有序。街光明亮,但看著他講話的背影,我倒發現自己沒那麼有把握可以一眼就認出他來了。

沒關係吧,我想,反正我也認不太出自己了。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舊文]狂野是陣風——評Bon Jovi《Have a Nice Day》


這應該無名時期很早的一篇,現在看起來不免臉紅心跳,改了不少地方,但結論是改不勝改,大體來講仍是原文照登,還盼見諒。至於Bon Jovi,只能說好不見得能更好,但壞可是沒有谷底的,現在再回頭看《Have a Nice Day》,竟有如迴光返照了。最近有一則關於Bon Jovi的新聞,Jon Bon Jovi去觀看NBA的賽事,對決的是巫師和暴龍,現場單位很熱情的撥出〈You Give Love a Bad Name〉並於主螢幕上帶到場邊的Jon。賽後巫師的狀元後衛John Wall在接受訪問時,忍不住問週圍的人剛在鏡頭裡的人是誰,引起了隊友和媒體的驚訝,Wall之後匆忙解釋自己1990年才出生,沒聽過Bon Jovi是正常的。我其實不覺得Wall有什麼不對,老實說我也早已不認得那個人是誰了。

---------------------

Have a Nice Day》,Bon Jovi的第九張錄音室專輯,距首張同名專輯的發行,已然二十年經過。二十年是段極其漫長的歲月,不是每個樂團都有能力企及的門檻,因此這張專輯理應是充滿紀念意義的里程碑。然而,結果適得其反,至少對我來說,不管這張專輯在現今的音樂市場會激起怎樣的反應和銷售成績,但對十多年前曾是他們忠實樂迷的自己,除了「失望」以外想不出任何適宜的形容。

倒不是說這張專輯完全一無是處,在專輯中,我們還是可以感受到Bon Jovi的努力。專輯同名曲〈Have a Nice Day〉裡漂亮的開場與朗朗上口的副歌,〈Last Man Stand〉充滿勁道的吉他前奏,〈Welcome to Wherever You Are〉詞曲的情緒鋪陳,〈Last Cigarette〉高低起伏的編曲野心,凡此,皆可見一個二十年大團的成熟和用心。相較於近期幾張專輯的不忍卒聽,在《Have a Nice Day》裡,過度濫情的穚段和繁蕪枯燥的枝節,都明顯受到抑制;團員的合作默契和Jon Bon Jovi獨特的嗓音魅力配合依舊。從易聽、流行的角度上看,這張專輯仍保有一定的水準。

然而,最多最多,這也不過就是一張中規中矩的專輯而已。

在專輯裡我們聽不到什麼原創和新意,沒有太多的激情與能量,取而代之的,是成堆成串的自我重覆,塞滿了各式各樣似曾相識的段落,一昧炮製堆疊過往的榮光。《Have a Nice Day》所顯現的,與其說生氣勃發的朝陽,反而更近乎暮氣沉沉的落日,令人感受不到一絲一毫的生命力。每一首歌曲都被「合宜地」、「適度地」裁剪,旋律的流暢或許還能維持,但卻完全抹煞了一首歌曲所該有的能量。Jon聲音的質感還在,但卻沒有太多令人驚豔的表現,作為靈魂人物都已經如此,其他的團員就更不用說了。整張專輯聽完,誰能記得Richie Sambora有過什麼精彩的吉他solo?而這還是80年代的吉他英雄之一,其他團員則更像是一群沒有臉孔、不在場的人。簡言之,這樣的一張專輯,不是才華相互激盪後的表現,反而是種才華相互壓抑和抹滅的結果。

必須很殘忍地問,這樣的一張專輯,還能和搖滾樂扯得上邊嗎?這樣的疑問,讓我們又回到了所謂的「搖滾精神」上,雖然我很不願使用如此高度抽象、主觀,很容易淪為漫罵、扣帽子的詞彙,但一時之間似乎也找不到更適合的方式,來說明Bon Jovi今天所面臨的困境。

任何動人的近現代藝術,需要很多內外在的要件的互相配合,其中最重要的,無疑是反抗的精神。所謂「反抗」,不一定非要針對什麼具體的對象,或者非得直接白話地大聲疾呼「我在反抗」,而是一種精神層次的原初對抗,是個人自我主觀意識的存在,與外界客觀世界各式紛陳事物間的抗衡與角力;是關於人類生命內在緊張感的呈現與描繪。它可以表現於內容的剖析與承載,亦可以轉化為形式的創新和實驗,無論何者,因為皆出自於人性最底層的張力,它必然是最人性最真實的表現。對搖滾樂而言,這樣的反抗感更形重要,這也就是為什麼眾人在界定什麼是搖滾時,往往很難從風格和曲式上,尋得讓每個人都滿意的正確解釋,但只要說到反抗的精神,提起「搖滾精神」,便會成為讓多數人所接受的答案,或至少是噤聲的最小公倍數。

沒有這種反抗感,一個搖滾樂團便不復再有立足的條件。其所帶來的音樂,不能再顯現真實,只是各式考量(特別來自於商業)下妥協的產物,淪為靡靡之音或泡泡糖音樂;或許悅耳,但最終無法予人任何深刻、發自內心的感動。這就是今日Bon Jovi所給我的感覺。這樣的批評或許過於嚴苛,但對於一個曾在八○年代末九○年代初,扮演台灣多數青少年搖滾啟蒙的大團,又或者一個創作過《New Jersey》那樣一張完美專輯的創作者而言,看到他們茫茫然不知所云,實在是件令人痛心的事。

曾聽過一個傳聞,在美國MTV台之類所舉辦的某個中小型演唱會上,Bon Jovi是受邀表演的來賓,擠在他們舞台前和場子裡的,不再是那一個個年輕躁動的靈魂,而是一群群打扮入時,穿金戴銀的名流、models。我不斷地在心中反覆玩味那樣的場面,在台上的團員們能說服自己嗎?在台下的聽眾們又是否真的在意他們唱了些什麼呢?這樣的景象究竟是功成名就的快樂結局?還是令人不勝唏噓的悲慘下場?

無論這些問題的答案為何,我只知道自己也已經無法再在台前為他們著迷了。就像他們曾唱的:「Wild, wild is the wind / That takes me away from you」,是啊,狂野是陣風,你們已不再擁有,當年仰望著你們的歌迷也只能隨風遠去,散落他地。


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心的囚徒--評電影《Felon》



(圖片來自網路)

(文中有部份劇情透露,本片為難得佳片,建議先看過後再閱讀。)

伊底帕斯:滌罪的儀式是什麼?怎麼做?
克里昂:放逐,或者以血還血。

——索發克利斯(Sophocles),《伊底帕斯王》(Oedipus the King

「制裁犯罪」,應該是多數人們都會讚同的議題,即便是犯罪者,在不損害其利益、單純判斷正確與否的前提下,大體也不會反對吧。對抑止罪行的認同,可以從各式角度分析,但我認為關鍵還是在於人類心中對「復仇」的渴望。除去文字的修飾,律法的本質仍和西元前的《漢摩拉比法典》沒有太大的差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所有訓誡和懲罰的核心,要將自己所遭受到的痛苦對等(乃至加倍)的再還諸於施害者身上。於施害者的差別,或許僅在將加暴的權力讓渡給政府而已。如果多數的犯罪是在追求物質利益上的獲取,那麼執法能帶給被害者和其他社會成員的,便是一種心靈上的寬慰、一種復仇的快感,及從中所衍生出的安全感;這是難以被替代的原始需求。

這也是在廢除死刑辯論時,反對方最常使用的辯論邏輯:「如果同樣的邪惡發生在你身上,你還能大言不慚的選擇原諒、反對死刑嗎?」如是的質問也許無法有效擊潰廢除死刑的理性主張,但卻能夠喚起多數人心底的共鳴。倘如有天那些不幸和悲痛發生在自己身上,無論平常說著再多的清高詞語,又或者理性上知道再多的對錯是非,將施暴者處以極刑,仍是心底揮之不去的渴望。希望能憑藉公權力幫自己「替天行道」,唯一的遲疑,大概是無法親手感受到復仇的溫度與快感。甘地那句經典名言:An eye for an eye ends up only making the whole world blind.「以眼還眼,最終只會造成整個世界的盲目」。在理性上我絕對贊成,世人絕對需要這樣悲天憫人的人道主張;但在非理性的黑暗角落裡,我卻忍不住覺得這句話是錯誤的,並不是以眼還眼帶來世間的盲目,而是世間早已因盲目,人即野獸,我們需要種種懲戒和規範來維持異於禽獸幾稀的假象。將罪犯隔離,一方面警告著世人壓抑自己的獸性,不要輕犯罪行;另一方面則是由公權力出面執行制裁,安撫那復仇的怒火。監牢的厚牆不過是將同類的野獸隔離內外,這些散居內外的野獸都是自己內心的囚犯。

在我看來,《Felon》這部電影所講述的便是這樣的故事。

Felon》有著一般監獄片常見的設定:一位因小罪而入獄的無辜主角,一位對監獄運作瞭若指掌、對一切陌然的老鳥獄犯,一位率著眾守衛迫害犯人的獄卒,以及獄中勢力龐大黑社會勢力。劇情的基本套路也堪稱老套,無辜的主角突然從日常生活移送至牢獄之中,在老鳥獄犯的指導和協助下,努力在獄中黑社會的勢力和獄卒的壓迫下求生,尤其是後者,讓主角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在壓力凝聚的頂點,主角終於爆發,一向明哲保身自處的老鳥,也放下了冷默,與主角合作,甚至犠牲自我。如是劇情,只要熟悉周潤發《監獄風雲》系列者,自無需再多言。然而本片的編導Ric Roman Waugh,卻在一般的設定中,不斷挖掘,從而呈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以及人性中那難以用對錯是非論斷的幽冥暗眛。

這部電影最成功的地方,便在於出現於其中的每個人物,都是在善與惡之間不斷搖擺,或者更確切的說,善惡的尺標於本片中完全無法適用,所有罪惡都可以找到合理的善念,如同所有的復仇背後都可以找合理的源頭。是以,滿盈善意的人們也可能面不改色的犯下傷害他人的惡行,行善的同時亦在施惡;每個人都是受害者卻也同時是加害人。善與惡不斷交織,乃至難以分辨的結果,每個人都是囚徒,無論在監獄高牆的內或外,每個人都遊走在兩者的疆界中勉力求生。

當盜匪闖入你家中,你會顧及是否在公共或私人空間,乃至出手的輕重、部位,還是會不惜一切的反擊以保護你的妻兒?當滅門血案不再是報章媒體上缺乏現實感的文字,而是確確實實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劇痛,倘若你有能力,你還會靜待司法的公正,還是會選擇親手殺人償命?當你需要日日夜夜在牢獄和兇神惡煞共處,他們一次次的挑釁和暴亂,無論身心和家庭都因此崩壞殆盡,你還會遵守法律一板一眼的規定或是暗自創建私法制裁的遊戲規則?又或者,如果今天你在牢車上目睹了一樁殺人罪刑,殺人者直接將兇器塞入你手中,你會選擇出面檢舉?代人頂罪?或直接再把兇器塞給身旁無辜的可憐蟲?

這些《Felon》裡的難解情境,不斷挑戰著觀影者內心的道德判斷,善與惡的截然二分只是膚淺片面的童話世界,戲中所傳達的種種難題更接近現實與人性所會遇上的糾葛。這也是我們需要法律的原因,因為唯有透過公權力去執行法律,讓一切井然有序、非黑即白,從而壓抑人心底的獸性,維持社會秩序的運作。律法的規定、公權力的執行自然時有缺陷,但對多數人來數至少可以維持片面運行的合諧,一旦符合多數的福祉,那少數例外所帶來的掙扎與傷害,便為多數人所視而不見。監獄的主要功能在於隔離,至於被隔離的世界如何運作,多數人則採不聞不問的態度,因為我們只在意我們身處世界的和平,即便那是以放任少數人自生自滅為代價。在這個意義,我們都是間接的施暴者,只不過我們是以冷漠取代冷血,用國家的暴力取代了髒污的雙手,尤有甚者,以正義之名合理化我們的暴力與罪惡。

這也是為什麼監獄片可以自成一類型,反覆被拍攝的原因。以監獄為故事的背景,與其說是造成什麼戲劇的張力,倒不如說帶領著觀影者走入一個和自身世界迥異的異世界,滿足了窺奇的快感。此外,這類片型最後往往皆以主人翁的勝利告終,則反應了觀影者的主觀盼望,希望在這兇狠野蠻的異世界裡,那個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習慣的和平秩序,在那個被人們放棄的角落,依舊能獲得維護和運作,使人們的愧疚能得到一絲心安理得的自我安慰。然而正因《Felon》是如此的貼近現實,不僅使它跳脫了同類片的框架,也逆轉了監獄片理所當然所該具有的娛樂效果。因為常軌世界貼近,窺奇的效果便大打折扣;主人翁的勝利與救贖,也因為善惡的難辨,反而帶來了無限的沈重與感慨。當壓迫主角的獄卒死去,離開人間的不單只是一個壓迫者,同時也是一個小孩的父親;而經過這樣地獄生活的主角,帶著扭曲的身心重新返回那已然破碎的高牆之外,又有多少可能直面的生活下去?童話的甜美結局終究只存在於童話,現實依然是殘酷。在《Felon》瓦解觀影者所習以為常的快意,代之以更深層的思考,而這正是一部成功電影所該具有的基本前提。

很難相信這樣一部電影,竟只是Ric Roman Waugh的第二部劇情長片,相較於2001年的出道作,隔了7年的時間。換句話說,這部片子其實出自一個已經被好萊塢系統所放棄的導演,更令人驚訝的,在2001年正式執導之前,他最常擔任的身份則是替身和臨時演員,靠著渺小的身份,維繫著自己和電影產業的連結。或許長期身處在電影工業的底層和邊緣,使得《Felon》無論在色調和敘事上都有一種藍領的粗獷,並將下層小人物的性格與生命的難題,描寫得淋漓盡致。演員陣容則反應本片的小成本製作,多半是些電影配角和電視劇演員,但他們都適切的詮釋了片中的角色,證明了導演在選角和執教上的用心和功力。值得特別一提的是Val Kilmer,作為本片最大牌的演員,他精湛的演技和存在感,成為替本片定調的基石,他所扮演的角色結合了惡與善、複雜與存真、冷漠與熱情……換句話說,他本身即是影片主題的化身,是人性的多稜體的折射,也因此他不僅成為了主角的導師,更成為了主角的救贖。Val Kilmer這幾年的演出表現,可以用「自由自在」來形容,他大量的接演各式的電影,無論成本高低、戲份大小,充分享受作為一個演員的悠遊自得,看見一個功力深厚的專業人士以享受的輕鬆心情自在地展現自己的專業,都是件令人賞心悅目的事,放眼好萊塢大概也就只有他和Jeff Bridges可以給自己這樣的感覺了,希望他能繼續這樣「玩」下去。

讓我們再回到電影。在電影中獄卒於獄中打造了一殘酷的競技場,在他們的監控下,讓重刑犯發洩心中的憤怒和獸性,一切皆是赤裸而原始,然而一定程度卻形成了相安無事的恐怖平衡,因為它其實是符合人性的運作,那人們極欲用文明外衣所包裝、遮掩的黑暗本質。我們都厭惡那樣的世界,卻也都曾或多或少希望事情可以用那麼簡單、暴力的方式了斷;在兩難之中掙扎,從而做出超欲本能的判斷,或許才是人之所以人為關鍵;人之所以異于禽於獸者幾希,或許即在此處吧。

也許世間皆為盲目,但我們還是不該放棄有重見光明的可能,殘酷的現實總是需要些童話般的甜美信念,人也才有勇氣繼續活下去。

       吾輩也許永遠都是囚徒,但不該對自由絕望,細細呵護這眼中小小的自由,期盼有朝一日終能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