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6日 星期日

林濁水論道德絕對主義者的困境和鄭南榕的超越

圖片來自讀冊生活

很久沒有對一本書有如此強烈相見恨晚的感覺。

自己很早就知道林濁水所著《歷史劇場——痛苦執政八年》(臺北:印刻,2009)一書,但一直沒什麼機會翻閱,值得最近很偶然的在圖書館借得,回家翻沒幾頁,就立刻決定上網買下。

林濁水文字的魅力、論述的深刻,以及字背之下真摯的情感,在在吸引著自己,每次翻開都讀得欲罷不能,幾近廢寢忘食的地步。這本書當然有著無法避免的各式缺陷,諸如三不五時跳出失意不得志下自傲與怨嘆交雜的酸味,又或者是過於鬆散時而令人不知身在何處的迷途岔題;但這終究瑕不掩瑜,可視為身處其中的當事人,難以免去的必然缺點。當有朝一日,歷史研究者們終於等到能蓋棺論定的安全時刻,想要重新審視陳水扁執政八年的功過得失,林濁水這本書中的相關的回憶和論斷,都是不能忽視、無法錯過的重要經典。

讀到書中關於「絕對主義者」和鄭南榕的片段,更令自己感慨良多,除了呼應部分近日的感觸外,更深覺自己才學蕪淺,對很多人事物頂多有著一絲矇矓的感觸,無法像作者一樣提出那麼系統而深刻的論述。

在書中論及道德絕對主義者時提到:

在這裡,我們看到道德一元化的絕對主義者的盲點:

人世間的價值是多元的,各個價值之間的關係是複雜的,而他們揀取自己鍾情的價值加以絕對化。結果一旦遇到情境變遷勢必無法前後一致,以至於自相矛盾,最後落入雙重標準。

我們無法否認,道德絕對主義者,在他踏出人生的第一步時,道德往往遠比一般人還高超,但當他不顧價值的多元存在,而過度地運用簡約化了的道德標準,還採取絕對化的立場以後,他將處處遇到困難被迫一步步走向反智,走向雙重標準,最後陷入了道德的虛無主義之中,成為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唯權力意志主義者。

實踐上,絕對主義者的困境在於人作為有限的存在,他所處的時空和自我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他卻想要成為無限價值的代理人;人本身不可能成為至上的道德體,卻宣示要實踐至上的道德戒律。

當人自居於絕對的善,任何對他行「善行」的阻礙就被認定成絕對的惡,他便可以用所有「非常」手段加以攻擊。他認定正當手段固應適用於善人之上,但適用於不在善人之列的惡人時,並不必顧慮。

絕對主義又以絕對標準劃分我群與他者,因此,往往又伴隨集體主義——無論是部族主義、國家主義、黨派主義皆然。

由於絕對主義認為集體的我,其存在價值是絕對的,於是所有只要有利於維護這集體的善的手段,皆可被採用,而不必甚至不應計較雙重標準。

作者於其後總結道,道德絕對主義者的世界,面臨著多重無法調和的價值錯置:「一、創造主體和被創造客體的主客倒置。二、單一價值絕對化,以至於和其他多重價值對峙造成價值世界的斷裂。三、先天存在的世界與後天價值的對峙和斷裂。」然而,絕對主義者因自許己身處在超越一切的至高位階,故總能所面對的衝斷,以及衝斷造成的錯誤自我合理化,選擇對自己信念有利的部分加以突顯,故永遠不會也無需承認錯誤。

當然,虎頭蛇尾和雙重標準絕非道德絕對主義者唯一的出路,另有堅持純粹的悲劇色彩道德主義者,而悲劇絕對主義者中又有人藉由自我犠牲而獲得超越的典範,書中以鄭南榕作為代表。這大概是我有限的閱讀中,對鄭南榕自焚一事最精彩而深入的論述了。因為實在過於精深博大,深怕自己過於簡短的摘錄,辱其風采,所以只能請有興趣者自行翻閱原書了,我相信讀後必不會感到後悔的。此處,僅截錄其中最打動自己的一段:

在威權體制之下,原屬於「政策」選擇的問題,往往被絕對化界定成道德問題,異議者選擇了與統治者不同的政策便成「道德犯罪」,必須以國法伺候,就如鄭,當他選擇臺灣獨立時,就要被國家拘提到案一樣,這時,一個異議者,他遇到的就不只是政策選擇的問題,而是選擇的自由被剝奪的問題了。當這樣的自由不存在,人,喪失了存在的主體地位,所以他必須尋求解放,才能回復人之所以為人,也重新確定了人做為創造主體,國家做為被創造客體的應有地位。到了這裡,同樣做為絕對主義者,鄭南榕的自由主義精神,和只問集體、只問國家不問個人的民粹主義者乃涇渭分明,本質上迥然而別。

我想,以上數言,即是對鄭南榕自焚的歷史定論,無庸置辯。

(附帶一提,書中也很巧合提到鄭氏和蓋達組織的比較,請放心,遠比學院之中眾人掌聲鼓勵的言論精闢多了,判若雲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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