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施正鋒主編《轉型正義》一書讀後

(圖片來自博客來

這幾年,隨著對臺灣當前現狀的反省,「轉型正義」成為十分熱門概念與詞彙,使用者眾,甚至可以用流行現象視之,但真正徹底了解其內涵的人,依舊有限。施正鋒所主編《轉型正義》論文集,絕對是要快速理解「轉型正義」一詞的最佳導論書籍。

該書為2013年10月19日由臺灣國際研究學會所主辦的「『轉型正義』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的集結,不同於一般研討會論文集常見的各篇文章主題過於鬆散、難以聚焦的缺點,這本書各篇論文宗旨一貫,編排環環相扣,可見當時會議規劃和書籍編排的用心。全書可略分為幾個部分,施正鋒的〈以轉型正義的探討——由分配到認同〉一文可視為全書總論,對轉型正義的理論和變遷進行界定。第二部石忠山〈轉型社會的民主、人權與法治——關於「轉型正義」若干反思〉、林雍昇〈轉型正義過程中法律的功能與作用〉則主要從民主法治社會和法理的角度去看待轉型正義。第三部分則包括了八篇文章,分別詳盡討論了在南非、拉丁美洲、西班牙、波海三國、捷克及斯洛伐克、波蘭、德國、柬埔寨等地轉型正義的施行方式及相關課題。最後,則是施正鋒〈臺灣轉型正義所面對的課題〉、黃世鑫〈從轉型正義論18%的改革或vice versa——兼論公僕或政治階級〉兩篇,討論轉型正義在臺灣施行所面臨的挑戰。

施正鋒〈以轉型正義的探討——由分配到認同〉一文,是本書中唯一未在該次會議發表的文章,但內容深入淺出,以時下流行語來說,是要了解轉型正義概念必讀的「懶人包」。該文指出「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乃是指如何在轉型時期實踐正義,可以是機制、手段或過程,對象上亦可專指民主轉型後對先前威權的反省,或在重大政治變動後,如何讓政治正常化;最重要的核心要素,則是需要真相、追求正義、渴望和解三個面向。轉型正義的具體功能,大抵可歸納為確認個別責任、掙脫舊體制的束縛、正確記載歷史、洗滌受害者、嚇阻再犯等五項。在實行上的困難則是很多罪惡是歷史共業、難以區分加害者與幫兇、法理上又淪於回溯性處罰和追訴年限已過的問題。石忠山則強調轉型正義是社會對過去的告別,是動態且積極的,「轉型正義是一種既反思過去,也前瞻未來的變革思維」,將有效促進民主和法治的運行。在實行上雖然有其模糊難以界定的困難處,但整體而言,該理念是具普世性道德倫理意涵,施行手段則可以視不同時空背景脈絡加以調整的。林雍昇的論文則強調法律在轉型正義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法律和道德在尊重人權和人性的普世原則上已獲得了張力的解除,採取一筆勾銷的處理模式,反而不如採刑事追訴,因為後者讓法與不法的標準和價值區分獲得了強化,也才能真正確立民主社會的有效運作。

接下來的各別範例中,多半了呼應了上述三篇的各項論點,無論是對轉型正義的肯定或懷疑,都必須在現實的實踐中才能獲得檢驗,唯有透過對世界各地轉型正義的觀照,才能找到最適合臺灣的方式,這八篇文章可作為初步的起點。最後兩篇轉型正義在臺灣的討論,施正鋒的文章提供「國家肇建」(state-making)、「國家建構」(state-buliding)、「民族塑造」(nation-buliding)三大框架去理解轉型正義在臺灣的主要課題和作用;黃世鑫則由單一政策上,進行具體的審視。都可以視作相關努力的嘗試。不見得成為人人所能認同的定論,卻是在未來討論該概念時所不能忽視的研究。

本書絕非轉型正義的教科書,它並不是提供教條式的標準答案,而是激發更多的提問與思考。轉型正義本質上可視作價值觀的確立,也因此John Rawls的《正義論》是經常被提及的觀念,但現實社會運作往往是充滿灰色的相對地帶,Amartya Kumar Sen便對Rawls截然二分的理念提供了質疑,是以如何在絕對和相對價值觀之間取得平衡,並且讓這樣的平衡落實在具體的政治議題和訴求上,或許是讀者在閱讀本書時所能進一步審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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