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然違憲,侵犯人權



無論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如何粉飾,為了維議智慧財產權,研擬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一案,本質上就是對人民自由的監控與侵犯,徹底違憲。

一旦此案通過,讓這樣的邏輯成立,接下來政府是不是可以為了降低性犯罪,自由心證地查禁所有帶色情意味的網頁?又或者,為了降低暴力罪行,是不是也可以查禁所有具暴力色彩的頁面?乃至於為了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將所有明顯低級的網頁刪去;為了增加人民對國家的向心力,將任何有辱元首和政府的網頁一律阻擋?

即便回到智產權的議題,Youtube依「遵循比例原則」有太多的侵權影片是不是也要封鎖?Dropbox和Google Drive等雲端硬碟因為可能成為供檔溫床也該在管制之列?甚至Gmail、facebook也有用來傳遞torrent檔的危險也該被約束?

太熟悉了,不是嗎?

在臺灣的歷史裡不乏這樣的時代,世界上也不缺這樣的國家,但這都不應是一個民主政府所該許諾給民眾的未來。

人民犯法理當接受法律制裁,但憲法所保障的自由與權力,絕對不容侵犯。與其說什麼智財權的維護,此處更重要的,乃是民主法治國家大是大非的根本。

臺灣最近已經有太多的事成為國際笑柄了,拜託別再加一件了。



相關分析可見:
智財局擬修法封鎖境外侵權網站:違憲、危險、愚蠢
智財局想遮的,是創作人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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