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重新審視學術評鑑制度,此其時矣!


(原文刊登於《跨閱誌SHS》第五期,標題為該刊所加)

人文社會學界對於以自然學科為基底的升等和評鑑制度,時有判評,卻一直缺乏對制度整體狀態的宏觀檢討,具體指陳問題所在。教育部於2009年委請黃寬重、章英華、蘇國賢、呂妙芬等四位教授,以兩年的時間進行「建立適合人文社會學科學術發展之評鑑機制研究計畫」,成果於2013年底由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出版成《學術自主與控管之間:臺灣人文與社會科學的學術專業》一書。運用統計、問卷、訪談等量化或質化不同的方式,分別蒐集制度、行為、態度等三方面不同的資料,交叉檢證,務求周延和深入的分析,完整討論了人社學科各學門與各校的評鑑方式,以及所形成的缺陷與弊端。

全書首先由體制的考察入手,評鑑和獎勵的遊戲規則將會左右學者在知識生產時的判斷,期刊論文不僅成果明確,在評鑑上的風險亦低,很容易獲得回饋與肯定,
在獎評制度的優勢遠勝專書寫作,結果便形成「重期刊、輕專書」的現象。更重要的,透過對文獻引用的分析,專書在人文社會學者的引用中,還是佔有極大的比重,並未因期刊論文的大量產出所影響。反因臺灣學界專書出版的減少,造成專書引用時,多使用舊時的經典,形成「老化」的現象;又或者大量引用中國大陸與港澳地區的書籍。凡此,皆肇因於臺灣學界「晚近的文獻多以期刊為主」與「專書引用維持在穩定比例」的矛盾現象。

「評鑑偏重論文」與「研究偏重專書」的衝突,也反應在對研究者的線上調查及訪談中。多數人雖深知專書對學術發展的重要,然而受限於評鑑規則,為在教學重擔下,謀求順利升等,仍以投資報酬率較高的期刊論文主要產出,寫作專書的意願降低。受訪者多半建議,不要採取以SCI和SSCI為主的單一量化指標,轉而依學門、學校屬性、教學負擔的差異進行調整,同時鼓勵專書、翻譯、教科書的書寫,並將其成果反應在評鑑之中。本書指出最根本的危機在於「學者們的學術理想、所認定重要的學術創作(如撰寫學術專書、符合臺灣本土需要的大專教科書),並無法在現有機制中獲得充分的鼓勵而實現」。標準的單一化、計量而非重質、細瑣與過於頻繁、評鑑對資源分配等等問題,造成學者只能努力符合形式的要求,無心於各自學門的學術發展,形式的公平造成實質的退化和傷害。這種畸形、甚或帶有「異化」意味的不健康發展,將形成惡性循環,空洞化臺灣人文社會學界的發展。

在分析國內現況及比較國外評鑑制度後,本書提出八項可進一步思考的方向:(一)建立學術專書審查機制並增加出版補助的管道;(二)為加強質的評鑑、鼓勵撰寫教科書或翻譯、創新教案等,建議設立更多元的補助與獎勵辦法;(三)升等代表作,建議能夠開放職級內的升等年限,並鼓勵申請人自提一組作品為代表作;(四)鼓勵博士論文之延續創新研究,作為升等代表作並出版學術專書;(五)鼓勵各學門內的學者研究評鑑方法;(六)建議國科會與教育部的政策需要更廣泛宣傳與加強落實;(七)建議教育部請專家組成研究小組,進一步研議語言教師的升等與評鑑法規;(八)教育部應鼓勵「學校分類」。核心精神在於如何將偏重於形式、量和單一的績效評量,轉變成「多元化」、「質量並重」的評鑑方式,扭轉齊頭式平等所帶來教育或研究危機。

如何評鑑人文社會學科,是一條試圖在自由和規範之間尋求平衡的鋼索,研究者擁有充分的自由或自主,才能維持整個學術生生不息的活力;然而適度的規範和鞭策,才能督促學界整體積極向前,以及在遊戲規則賦予保障。兩者可以是正向亦或惡性的循環,如同人文社會學科的本質,絕不會有任何簡單、明確的標準答案,需靠有志者反覆的推敲求索,才能有漸次趨近正確的一日。認清現下運作的困境,並且認知到問題的複雜,是最重要的前提,本書詳實充分的調查與分析,正提供了足夠的資源,是未來討論人社學門評鑑制度時不可忽略的關鍵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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