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音樂人兼樂評人奧利佛 Oliver一篇名為〈小清新之死?從金音獎看台灣獨立音樂潮流〉,在音樂圈激起不小的漣漪,但卻因為諸多原因,迅速被下架,如今只能透過google的頁庫存檔,才有辦法見得全文。其實有點可惜,因為通常有爭議的文章,才能造成討論,才有機會會帶來改變的可能。否則所有議論通通揖讓而升,維持表面的平和,結果就只是一攤死水,難有進步。這篇評論的內容,主要是以金音獎提名和得獎名單為例,指出十年前於獨立音樂界叱吒風雲的「小清新」,已經不再具主導的力量,被金音獎肯定、並獲得市場回響的新一代樂團如草東沒有派對、Hello Nico,正式「小清新」影響力示微的最佳例證。
這篇文章可以延伸出許多值得再進一步思考的地方,首先,自然是評論倫理的問題,作者作為圈內人之一,以自己密切合作的樂團Hello Nico,作為小清新風潮不再的例證,並在行文之中仍維持評論的旁觀者口吻,不可諱言,確實有瓜田李下之嫌,難辭其咎。但我寧願善意相信此為無心之過,與其對責備個人,倒不如去檢討臺灣各領域評論界長期下來見怪不怪的積習,那條未曾好好細究、勾畫出道德界線。評論者和被評論者之間的利害關係該如何迴避,中間留有太多灰色的地帶,使人或無心或刻意跨過那條不該被侵犯的底線,甚至故意假冒客觀,實為趁勢吹捧自己人的情形所在多有。在「評論」成為各網路平台主流,各式各樣評論「寫手」充斥的今日,如何建立起不應受侵犯的基本標準,才是更重要也更艱難的挑戰。
其次則是「小清新」的界定,究竟算是樂風?或只是商業行銷的手法?在該文之中似乎有些混淆,同時承認「小清新」既是既定樂風,亦是商業手法,一方面好像有一群以「小清新」樂風為專門的音樂人,這群音樂人在目前以金音獎為標準的音樂世界裡,已不受肯定;另一方面又談及「小清新」的商業標籤,實難以框限住音樂人的創作,因為創作者是會不斷變化的。然而,假如後者成立,那麼是不是真的有所謂專注於「小清新」創作的音樂人存在呢?問題還是回到了「小清新」究竟是不是一種明顯且具排他特徵的樂種,作者在文中所定義的「台式小清新」為:「音樂上指的是以木吉他為基調的獨立流行曲 (Indie-Pop),攝取自西方民謠 (Folk) 的質樸自然,有著工整的主副歌格局與洗腦易記的旋律 (Hook),歌曲不落俗套但同時兼具高傳唱度的流行潛力。曲風清新自然唯美,知性歌詞具文藝氣息,題材多為貼近生活的自我抒發、美好意境的描繪。」還是有些太過空泛了。
這類問題本來就難以回答,像上世紀90年代最重要的油漬搖滾(Grunge),究竟是一種獨特的樂種或只是商業塑造,就仍爭議不斷。我大概只能接受視其為一種廣義的「風格」,因為將當我們將幾個重要大團如Nirvana、Pearl Jam、Alice in Chains、Soundgardan等樂團排列並觀,很難說有什麼通貫、獨有的音樂特徵。每個人對「小清新」可以有各自的界定,我還是傾向視其為一種商業操作的標籤,如同〈小清新之死?〉一文所言,被過度氾濫的使用在音樂之外的各種商業品項,而非某種固定的樂種。文中所列舉可以被歸類在「小清新」的創作者,彼此音樂間的差異或許更大於雷同,反而那些被作者排除在「小清新」之外的創作者,無論新舊,和那些被指為「小清新」音樂人倒有更多的相似。一來說明了「小清新」在音樂分類上是無效的標籤,另一方面則顯示了從1990年代臺灣音樂發展最重要的現象,就是地上/地下、主流/非主流,甚或流行/另類等等的分界正逐漸泯滅,音樂朝多元的方向發展,並開啟各種交匯和融合的現象,所謂「主流大廠」亦開始汲取過去那些被他們忽視的音樂元素和音樂人才,「獨立小廠」也開始在賣座和暢銷上發揮影響力。(在此處使用「主流大廠」和「獨立小廠」,主要是為了行文方便,要強調兩者的差別仍不在音樂本身,而在於資本額和發行網的差異。)作者在文中所提及的諸種現象,與其說是某種樂種之死,倒不如說是這邊界泯滅發展的結果。
「小清新」當然是台灣重要的商業和文化現象,絕對值得深入討論,但在談法上,應該從「虛化」這樣解構的角度去理解,回歸其空洞的本質,去看待這樣虛浮的名詞,為何在人為塑造或傳播下,擁有那麼廣泛的影響。而不是自陷於「小清新」的邏輯中,把它「實體化」,當作某種實存之物,用更多的標籤去解釋標籤,迷失於沒有任意義的標籤之海。
這篇文章最觸動我的是「死」這個概念,文中用金音獎來界定是否完結,本身就是奇怪的標準,此處姑且不論。我比較在意的,縱觀臺灣音樂圈的發展,似乎總是缺乏傳承,所有的流行都是一現的曇花,無論綻放的多美麗,花謝即滅,不再有人聞問,很快的就會再移植進入其他新的美好盆栽,此前剩下的殘骸土壤一律掃出,哪怕其中有著無數養份。當橫向移入永遠大於縱向的傳承,處於這樣的失根狀態,所有的美麗都注定是投向虛無死亡,無法孕育出更美好的未來。
這讓我想起了陳達,1967年在史惟亮和許常惠兩位前輩音樂人和學者進行的「民歌採集運動」采風中,挖掘出了這位生活在屏東以月琴彈唱的民謠藝人,將他帶入台北的音樂界演出並錄製專輯,成為當時重要的文化現象之一。陳達的演唱之所以吸引注目,除了當時外在環境的因素外,也和他個人人生的滄桑有關,張照堂那篇經典般的〈陳達歲月〉一文已有充份的著墨,而他的音樂也承繼恆春當地的民謠文化。陳達過世後,一時的文化熱潮也逐漸淡去,但陳達在音樂上的影響卻未隨著他的肉身一起死去,除了個人錄音的留存外,最直接而明顯的傳承即是陳明章,不只讓他審視自己的創作,開啟了他日後音樂之路的走向,並曾寫下令人動容的〈紅目達仔〉一曲向其致敬。又或者林生祥也曾在訪問中,說自己曾反覆聆聽陳達專輯的數百次。在更新一代臺灣樂手裡,也許不會有太多人提起陳達的名字,但那恆春民謠的傳統仍然還是可以找流傳的機會,譬如像拷秋勤《發生了什麼事情》(2012)專輯便以另一位月琴國寶大師朱丁順的演奏作為開場和閉幕,形成一條延續不斷的傳承河流。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文夏就是更常被致敬、引用的前輩歌者。然而,整體而言都是以早期的演唱者為主,這二三十年的音樂反而很有類似的接續,原因或許可能是流通能見度的有限,又或許彼此多少帶有些競爭意味,也有可能來自西洋音樂的影響或魅力太大……。總之,除了少數特定樂種外,很少會看到那條明顯傳承的線路,2013年「今夜我們都是伍佰」演唱會成為極罕見的例外。
某種意義上,我們對於前一波的浪頭的衰退,都以「死」去看待,都認為自己在革命、在開創,這樣的氣魄是好的,但卻常忘了我們和前人身處在同一片海洋上,有許多共通的悸動、思考可以分享,理應傳承。當幾乎每一波的勢頭都(自我宣告)是重新而起,或僅從境外移植的情況下,實在很難建立起自身創作上的文化根源。這並非不好,有時淺碟也能水耕出美麗的植物,亦非音樂界獨有,也是多數在文化上位居弱勢地位的地域常有的現象,然而一旦長期處於佈滿斷點的失根狀態下,實在難以期待未來能開展出屬於我們自己的盤根巨木。
一旦我們只會捨棄過去,視所有的歷史之物都是與當下無關的死去,那些等待著我們的未來,就只剩虛無而已。
(本文已刊登在上報,上報所下標題為〈過度氾濫使用的「小清新」樂風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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